宣传图牌采购(第三期)合同

 宣传图牌( ( 第三期)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买

 方:

 xx

  卖

 方:

 X

  签订日期:

 2015 年 11 月

 签订地点:

 南京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7 1. 合同标的 .............................................. 7 2.

 合同价格 ............................................. 7 3.

 交货 ................................................. 8 4.

 包装与标记 ........................................... 8 5.

 到货检验 ............................................. 8 6.

 安装和质量保证 ....................................... 9 7.

 违约责任 ............................................ 10 8.

 不可抗力 ............................................ 11 9.

 适用法律 ............................................ 12 10. 争议解决 ............................................ 12 11. 合同生效 ............................................ 12 12. 份数 ................................................ 12 13. 保密 ................................................ 1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3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 14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xx

 卖方:南京市栖霞区环湖印刷厂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采购宣传图牌(第三期)采购(货物名称)(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就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 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 中标(签约)通知书(如有);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卖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买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见

 2 附件 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叁仟零捌元整(¥103008.00 )(含税)。

 2.合同价格支付 本合同选择按以下第 3

 种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卖方凭到货验收单、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境外支付的,延长 30 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付款,买方应按照下述进度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

 。支付比例为:

 ∕

 。

 (3)其他方式:供货安装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材料款。付款时供方需提供财务发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最终按实际供货量计算材料费用。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2015 年 11 月 20 日前(实际交货时间按如下标准执行: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后 60 天内完成生产,并在收到买方进度款后立即交货,如因买方拖延付款导致卖方无法按时交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具体交货日期按照附件 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规定执行。

 2.交货地点:南京站土建工程。具体交货地点按照附件 1《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规定执行。

 六、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七、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提起诉讼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九、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八 份,买方执 五 份,卖方执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4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卖方: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X

  地址:X 邮编:X 邮编:X 联系人:X 联系人:X 电话:X 电话:X 传真:0X 传真:X Email:

 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X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联行号:

 开户行联行号:

 执行单位:

 执行单位:

 执行人:

 执行人:

 电话:

 电话:

 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

 客服电话:

 需求单位:

 5 附件1:

 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货 物描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元)

 金额(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宣传、标识牌 600×400,PVC 材质 块 85 26 221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600×900,PVC 材质 块 74 48 3552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600×1800,PVC 材质 块 152 102 15504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1500×900,PVC 材质 块 41 128 5248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1500×2400,PVC 材质 块 19 342 6498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1200×400,PVC 材质 块 4 40 16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280×600,PVC 材质 块 1 30 3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200×300,PVC 材质 块 241 6 1446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500×300,PVC 材质 块 6 20 12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标识牌 400×500,PVC 材质 块 67 25 1675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室外交底区宣传图牌 铝塑板并刻字 块 1 3500 350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标识牌 200×300、贴纸 块 80 4 32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标识牌 150×300,PVC 材质 块 81 5 405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标识牌 400×600,贴纸 块 1 26 26 按工程进度 现场 门牌标识 塑料纸质 块 1 3 3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水泥库写真布 6.3 米,写真布 条 1 315 315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标语 6 米,写真布 条 1 300 30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限速牌 560×560,贴纸 块 2 30 6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红白条不干胶 200×1000 米 1000 12 1200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证件号贴纸 300×30,纸质 条 50 5 25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牌 1500×900,PVC 材质,不锈钢架子 个 46 570 2622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牌 1200×4000,PVC 材质 块 1 280 28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牌 1200×1600,PVC 材质 块 2 110 22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牌 1200×2400,PVC 材质 块 1 270 27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平面图、效果图 1500×900,PVC 材质 块 3 125 375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宣传框 喷绘写真布,1500×900,铝合金边框 块 2 106 212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安全通道围挡 喷绘写真布,700×3600 块 11 126 1386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安全通道围挡 喷绘写真布,600×2800 块 20 84 168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6 安全通道围挡 喷绘写真布,600×3500 块 20 105 210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安全通道标识牌 500×220,PVC 材质 块 8 15 12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安全通道标识牌 400×180,PVC 材质 块 8 13 104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开关箱标识 100×240,PVC 材质 块 49 3 147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安全通道标识牌 500×900、黑胶贴纸 块 15 28 42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胸卡 塑料材质、带卡套和夹子 套 50 6 30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材料标识牌 250×400,不锈钢材质 个 60 70 420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横幅 红布,15 米 条 10 127.5 1275 按工程进度 现场 泡沫胶 泡沫胶 盘 21 3 63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区域标识牌 600×600,贴纸 块 2 32 64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加工棚布 喷绘写真布 米 199 50 9950 按工程进度 现场 合计

  103008

 买方:xx

 卖方:南京市栖霞区环湖印刷厂 (盖章)

 (盖章)

 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合同标的 1.1 卖方向买方供应的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1.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的、质量可靠的货物,并保证该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卖方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1.4 卖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5 卖方保证其依照本合同向买方交付的合同货物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合同货物上没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及其他权益,不存在任何性质的附属或者限制性权益,也不存在被任何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卖方对货物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应的权利。卖方依照本合同交付合同货物、提供服务及履行其他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其组织章程,不会超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承诺、任何政府部门或者司法/仲裁机构对其的要求。卖方保证买方不会因为合同货物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被提起索赔、指控或请求,否则,卖方应当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指卖方将合同货物运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及包装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运杂费、卸车费、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卖方按合同约

 8 定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3.

 交货 3.1 卖方应按照合同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买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货物。

 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货物安装、使用所需的图纸及合格证书)两套随货物一并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

 3.2 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3 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3.4 卖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3.5 卖方物资发货须以买方指定单位统一发送的送货通知单为准,否则不予结算。

 3.6 卖方在收到买方进度款及买方指定单位发出的物资交货通知书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需将物资运输计划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提交至买方指定单位。卖方未按期向买方交付运输计划的,每迟交 1 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0.05%的违约金。

 3.7 卖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完成物资交接相关手续之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到货验收单送至买方指定单位,每迟交 1 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0.05%的违约金。

 4.

 包装与标记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

 到货检验 5.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将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检验,货物检验合格后,由买方出具到货验收单给卖方。如发现货

 9 物非因买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5.2 上述检验为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6.

 安装和质量保证 6.1 货物由卖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买方提供配合。

 6.2 如果货物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6.3 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买方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按照买方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6.4 卖方承诺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24 个月(含本数)的质量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导致货物停运或货物存在缺陷影响正常运行时,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或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设备或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卖方对所提供货物实行“三包”服务。

 6.5 卖方承诺货物在正常的维护保养状况下的寿命期限不少于15 年。因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造成货物存在缺陷或出现故障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6.6 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买

 10 方有权选择且卖方须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6.6.1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6.6.2 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6.6.3 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等费用。

 6.7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买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其责任及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10%的违约金。

 7.

 违约责任 7.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1.1 卖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周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迟交货物金额 1%的迟延交货违约金,不满 1 周的按比例计算。

 7.1.2 卖方未按合同第 6.6.1、6.6.2 条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每迟延一周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 0.1%的违约金,不满 1 周的按比例计算。

 7.1.3 由于卖方货物质量或迟延交货等原因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0.1%的违约金。

 7.1.4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货物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生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 2%的违约

 11 金。

 7.1.5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在第(1)、(2)和(4)种情况下买方同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

 (1)卖方提供的货物完全不能使用; (2)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 (3)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20%; (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经买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

 买方终止合同的,有权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7.1.6 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买方进行赔偿。

 7.2 买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卖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8.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8.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8.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

 12 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8.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0 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 120 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见合同协议书。

 11.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见合同协议书。

 12.

 份数 本合同份数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13.

 保密 双方及其各自的雇员、代理人对对方提供的无论何种形式的客户信息、技术信息、价格、报价、折扣及其他资料、市场及产品信息承担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本部分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

 1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合同事项 条款项号 约定内容

 14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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